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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創建|龍口交警常態化開展電動自行車整治行動 |
【政公網】
欄目:山東政企信息
發表時間:2023-07-13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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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3年7月13日(農歷2023年5月26日),星期四訊:文明城市創建|龍口交警常態化開展電動自行車整治行動。
為進一步增強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助力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連日來,龍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風暴”行動,切實筑牢交通安全防線,營造安全、有序、文明、暢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整治行動中,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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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3年7月13日(農歷2023年5月26日),星期四訊:文明城市創建|龍口交警常態化開展電動自行車整治行動。
為進一步增強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助力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連日來,龍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風暴”行動,切實筑牢交通安全防線,營造安全、有序、文明、暢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整治行動中,交警大隊以早、中、晚電動自行車出行高峰期為重點時段,采取“高峰期定點執勤+平峰期巡邏管控”的勤務模式,加大重點路口、路段和集貿市場、醫院、學校等重點場所周邊路段的警力部署,重點對騎乘電動自行車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亂停亂放、非法載人、闖紅燈、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對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人員進行現場處罰的同時,加大對駕乘人員的宣傳教育,讓廣大交通參與者充分認識到騎乘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的危害性。
7月份以來,交警大隊共查處駕乘電動自行車不戴安全頭盔850余起,逆向行駛28起,其他違法行為260余起。下一步,龍口交警將采取常態治理與專項整治相結合的長效工作機制,持續加大整治力度,嚴管嚴控,為廣大市民營造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案例一
7月13日上午10時許,交警大隊五中隊執勤民警巡邏到沿河東路時,發現一輛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民警當即對其檢查。民警指出其違法行為,對駕乘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并依法對駕駛人作出相應處罰。
龍口公安交警提醒
頭盔就是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的“保命符”
廣大市民朋友們
僥幸心理不可有
請按規定騎行,謹慎駕駛
才是對自己、以及他人生命負責的行為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龍口交警”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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