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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嚴查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三違”行為 |
【政公網】
欄目:山東政企信息
發表時間:2023-05-29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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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3年5月29日(農歷2023年4月11日),星期一訊:煙臺多家企業被查!。
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近期,煙臺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緊盯危險作業“三違”行為,持續嚴查不手軟!
2023年4月15日,煙臺市應急管理局黃渤海新區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某建筑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特種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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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3年5月29日(農歷2023年4月11日),星期一訊:煙臺多家企業被查!。
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近期,煙臺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緊盯危險作業“三違”行為,持續嚴查不手軟!
2023年4月15日,煙臺市應急管理局黃渤海新區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某建筑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白某,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進行高處作業。
經調查,該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和《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魯應急發〔2022〕1號)編號97裁量檔次1的規定,煙臺市應急管理局黃渤海新區分局依法給予該企業罰款人民幣貳萬元的行政處罰。
5月24日下午,福山區福新街道應急管理服務中心在日常巡查過程中,發現轄區內某公司廠內有1名高處作業人員未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執法人員通過拍照取證、詢問當事人、查閱檔案資料等方式,現場鎖定證據,下達了《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責令該公司限期整改違法行為,并依法立案調查。
根據國家標準《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范》(GB39800.1-2020)4.3表1的要求:在高處作業、攀登及懸吊作業中要佩戴安全帶,將作業人員綁定在固定構造物附近、限制作業人員活動范圍或在發生墜落時將作業人員安全懸掛。
該單位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未為高處作業人員提供安全帶),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五項的規定,對其作出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2023年4月8日,芝罘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某珠寶金店位于芝罘區南大街211號高處作業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單位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特種作業(高處作業)人員上崗作業(墜落基準面高度5.10米)。
以上事實違反了《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五條的規定,依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和《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編號98裁量檔次1的規定,決定給予處人民幣2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來源:煙臺應急管理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問政煙臺”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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