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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文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遴選優化營商環境五年規劃(2022-2027)方案服務機構的公告 |
【政公網】
欄目:海南政企信息
發表時間:2022-06-15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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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2年6月15日(農歷2022年5月17日),星期三,海南省文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遴選優化營商環境五年規劃(2022-2027)方案服務機構的公告。
各有關單位:
根據工作安排,我委制定優化營商環境五年規劃(2022-2027)方案,現公開遴選1家企業負責相關事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工作內容
按照文昌市發改委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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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2年6月15日(農歷2022年5月17日),星期三,海南省文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遴選優化營商環境五年規劃(2022-2027)方案服務機構的公告。
各有關單位:
根據工作安排,我委制定優化營商環境五年規劃(2022-2027)方案,現公開遴選1家企業負責相關事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工作內容
按照文昌市發改委優化營商環境各項工作內容與要求,制定未來五年綱領性、具體性及可行性行動計劃與方案。
二、申報條件和材料
(一)申報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各類法人單位,經營范圍涵蓋咨詢相關內容。(需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證件等);
2.必須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的供應商(提供查詢結果網頁截圖),以及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注冊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從注冊時間起算)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函;
3.有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資金的良好記錄(需提供2021-2022年任意一個月企業社保繳費證明);
4.近三年承擔過優化營商環境相關咨詢服務(需提供咨詢合同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5.有與提供本咨詢服務相適應的技術力量(需提供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6.熟悉營商環境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7.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應當在申報材料各頁加蓋本單位印章,按照下列順序書裝:
1.封面。包括項目名稱、供應商名稱、聯系人姓名、電話、編制日期等。
2.目錄。包括申報材料內容清單和對應的頁碼。
3.報價單(格式自擬)。
4.授權委托。包括供應商授權委托書原件、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5.單位資信。包括供應商資信等級、咨詢專業類別等憑證復印件。
6.項目團隊。包括項目組負責人具有相關職業從業資格證書或職稱證書;項目組成員具有豐富的項目經驗,人數不少于3人。
7.服務方案。內容全面性、人員分配科學性、責任劃分清晰性、服務時限保證性等方面。
8.工作業績。近三年(2019-2021年)關于制定營商環境規劃方案相關咨詢服務。
(三)申報時間為2022年6月16日-2022年6月20日(3個工作日),申報材料一式兩份送至文昌市清瀾開發區惠民路112號文昌市政府大院東副樓315室(郵寄信封上需注明“文昌市發改委優化營商環境五年規劃(2022-2027)方案”,郵編571300,郵寄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委將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總報價不超過9萬元,超過范圍的按作廢處理,本次遴選以報價、近三年工作實績、疫情期間工作便利情況等綜合因素確定承擔單位。
(五)服務期:簽訂合同之日起2個月內提交最終成果。
(六)遴選確定的咨詢服務機構要對審查報告質量及結論負責,一經發現存在結論失實、高估冒算、不符合國家規定等情況的,將嚴肅按照《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海南省財政廳海南省審計廳海南省監察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意見》(瓊發改投資〔2017〕1845號)處理,并納入不良信用記錄。
三、其他事項
本次遴選由我委固投室具體負責,未盡事宜電話聯系溝通。
聯系人:黃怡嬌,電話:63330751。
文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6月15日
(來源: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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