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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興安(北京)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煙臺營業部被立案偵查 |
【政公網】
欄目:山東政企信息
發表時間:2025-04-11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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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5年4月11日(農歷2025年3月14日),星期五訊:煙臺這家公司已被立案偵查!
關于國泰興安(北京)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煙臺營業部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通報
國泰興安(北京)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煙臺營業部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已由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立案偵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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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5年4月11日(農歷2025年3月14日),星期五訊:煙臺這家公司已被立案偵查!
關于國泰興安(北京)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煙臺營業部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通報
國泰興安(北京)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煙臺營業部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已由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立案偵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和《關于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等有關規定,現通告如下:
請在芝罘區投資且尚未登記報案的集資參與人攜帶本人身份證件、投資合同、交款憑證、收付款銀行卡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單面復印),收付款銀行賬戶交易明細原件(自第一筆投資前一個月1日至今,銀行打印并加蓋印章)、微信及支付寶交易記錄等相關材料,到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向陽街派出所登記報案。報案截止日期:2025年5月15日。
國泰興安(北京)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煙臺營業部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非法集資行為人(含業務員、業務輔助人員、其他為吸收資金提供幫助的人員),自本通報發出之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止,應主動到公安機關配合調查、說明情況,并將在國泰興安(北京)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煙臺營業部期間獲得的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傭金、提成等贓款全額退繳。
凡在本通報規定期限內及時退繳上述款項的,可以依法從輕處罰。其中,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作為犯罪處理。凡在本通報規定期限內拒不退繳贓款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聯系單位: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向陽街派出所
聯系電話:0535-6223893
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2025年4月11日
消息來源:芝罘公安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問政煙臺”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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