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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踩酒駕“高壓線”龍口公安交警嚴查酒駕在行動 |
【政公網】
欄目:山東政企信息
發表時間:2024-04-17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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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4年4月17日(農歷2024年3月9日),星期三訊:勿踩酒駕“高壓線”龍口公安交警嚴查酒駕在行動!。
酒駕作為馬路上的第一大“殺手”
已經讓不少人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但還是有一些駕駛員心存僥幸
不顧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以身試法
為進一步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力度,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近日,龍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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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4年4月17日(農歷2024年3月9日),星期三訊:勿踩酒駕“高壓線”龍口公安交警嚴查酒駕在行動!。
酒駕作為馬路上的第一大“殺手”
已經讓不少人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但還是有一些駕駛員心存僥幸
不顧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以身試法
為進一步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力度,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近日,龍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根據公安部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減量控大”的工作要求,在轄區持續開展酒駕、醉駕等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
行動中,交警大隊結合轄區酒駕醉駕違法行為發生的規律特點,突出重點路段、重點時段,采取定點檢查與巡邏管控相結合的勤務模式,加大對酒駕、醉駕等交通違法的查處力度,嚴格檢查過往車輛,對涉嫌酒駕醉駕人員,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積極消除源頭隱患,減少事故風險。
現將現場查處的酒醉駕
交通違法案例曝光如下
案例一
4月12日12時34分許,交警大隊三中隊執勤民警在龍口市七甲鎮下田家村村口處,發現一輛二輪摩托車駕駛人有違法嫌疑,于是示意該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查,駕駛人王某系無證駕駛無牌機動車且血液酒精含量為23mg/100ml,執勤民警依法對駕駛人王某的違法行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4月12日12時57分許,交警大隊三中隊執勤民警在龍口市七甲鎮下田家村村口處,發現一輛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人有違法嫌疑,執勤民警立即對駕駛人汪某進行了酒精測試,經檢測,駕駛人汪某血液酒精含量為25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執勤民警依法對駕駛人汪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
4月12日22時36分許,交警大隊二中隊執勤民警在龍港街道振興南路鑫鈺水餃路口處,發現一輛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人有違法嫌疑,于是示意該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查,駕駛人張某生系無證駕駛無牌機動車且血液酒精含量為35mg/100ml,執勤民警依法對駕駛人張某生的違法行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
4月14日13時20分許,交警大隊二中隊執勤民警在龍港街道環海路龍口港5號門處,發現一輛輕便三輪摩托車有違法嫌疑,執勤民警立即對駕駛人馬某進行了酒精測試,經檢測,駕駛人馬某血液酒精含量為37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執勤民警依法對駕駛人馬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
4月14日13時34分許,交警大隊三中隊執勤民警執勤在石山趙家村路口處。發現一輛輕便三輪摩托車駕駛人有違法嫌疑,于是示意該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查,駕駛人譚某系無證駕駛無牌機動車且血液酒精含量為49mg/100ml,執勤民警依法對駕駛人譚某的違法行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酒駕危害大
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
引以為戒,酒后禁駕
遵規守法,安全出行
供稿:交警一中隊、交警二中隊、交警三中隊、交警四中隊、交警六中隊、黃山警務工作站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公安”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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