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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二,龍抬頭!龍口公安提醒禁放區域勿燃放煙花爆竹 |
【政公網】
欄目:山東政企信息
發表時間:2024-03-09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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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4年3月9日(農歷2024年1月29日),星期六訊:二月二,龍抬頭!龍口公安提醒禁放區域勿燃放煙花爆竹。
后天的2024年3月11日農歷二月初二是民間傳統節日:龍抬頭
歡慶之余
龍口公安提醒
遵守相關規定
不要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龍口市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區具體范圍
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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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4年3月9日(農歷2024年1月29日),星期六訊:二月二,龍抬頭!龍口公安提醒禁放區域勿燃放煙花爆竹。
后天的2024年3月11日農歷二月初二是民間傳統節日:龍抬頭
歡慶之余
龍口公安提醒
遵守相關規定
不要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龍口市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區具體范圍
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的安全,減少環境污染,按照《煙臺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修正稿)》《龍口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煙花爆竹禁放區的公告》,龍口市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區具體范圍為:
★東城區:東起鳳凰山路、西至威龍大道,南起石黃線(含石黃線以南的南山行政管轄區)、北至環城北路(黃縣大道);
★西城區:東起疏港鐵路、西至海邊,南起河抱河、北至海邊。
這些區域或場所也禁止燃放
《煙臺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中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或者場所:
(一)文物保護單位、黨政機關、醫療機構、民政服務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
(二)高架路、過街天橋、立交橋、隧道、地下管道、窨井、建筑施工工地;
(三)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樓梯、屋頂、陽臺、窗口;
(四)車站、碼頭、飛機場、賓館、酒店、商場、集貿市場、公共文化設施、宗教活動場所;
(五)輸變電、燃氣、燃油等能源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大型倉庫、停車場;
(七)景區、林地、綠地;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區域或者場所。
我們倡議
★做禁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人人有責,每位居民要從自己做起,特別是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要率先垂范、帶頭遵守《條例》,自覺做到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不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做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禁放煙花爆竹人人都要爭當監督員,在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放規定的同時,勸阻和監督他人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積極舉報非法銷售、儲存、運輸和違規燃放等違法行為。
★做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積極宣傳禁放的政策法規,凝聚起保護環境的正能量,號召動員親朋好友共同抵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踐行綠色生活,爭當文明市民。
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
1、造成空氣污染
燃放煙花爆竹會產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和各種金屬氧化物的粉塵,嚴重污染空氣。與此同時,有害氣體還會強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氣管炎等呼吸系統疾病。
2、產生噪音污染
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難以安睡,病人膽戰心驚,學生無法靜心學習、休息。許多時候,燃放時發出的突然巨響使行人受到驚嚇,對患有心臟病的人來說,這種驚嚇很可能導致十分嚴重的后果。
3、引發火災
節日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易引起火災、導致人員受傷和財產損失。特別是在城區,建筑越來越高,人口相對密集,高空煙花等的燃放極易引發火災,直接危害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4、造成人員傷害事故
燃放煙花爆竹時由于沒有防范措施和防護設備的保護,容易炸傷臉部和眼睛造成人員受傷。
5、造成資源浪費
寶貴的資源紙張、化工原料都燃放掉,同時也污染環境,占用大量城市公共資源。
6、產生人力負擔
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大量垃圾,給環衛工人帶來了嚴重的清理負擔。
讓我們攜起手來
為創造寧靜安全清新的生活環境
出一份力盡一份責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公安”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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