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芝罘應急管理:以案示警!芝罘區違規動火案例(四) |
【政公網】
欄目:山東政企信息
發表時間:2023-12-13 22:22
|
|
|
摘要:北京時間2023年12月13日(農歷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訊:以案示警!芝罘區違規動火案例(四)。
案例一
基本情況
2023年10月7日,芝罘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到煙臺某公司生產車間進行執法檢查時,通過調取該公司的視頻監控與動火作業票證進行比對,發現在2023年10月6日,員工齊某某進行動火作業,但未在動火作業票中有記錄。通過特種…
|
北京時間2023年12月13日(農歷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訊:以案示警!芝罘區違規動火案例(四)。
案例一
基本情況
2023年10月7日,芝罘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到煙臺某公司生產車間進行執法檢查時,通過調取該公司的視頻監控與動火作業票證進行比對,發現在2023年10月6日,員工齊某某進行動火作業,但未在動火作業票中有記錄。通過特種作業操作證及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平臺查詢,發現齊某某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
處理結果
以上事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和《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第97號第1檔的規定,決定給予該公司2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因齊某某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違規使用明火作業相關規定,將其移交公安機關。
案例二
基本情況
2023年10月17日,芝罘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到煙臺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平面工區C工段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有動火作業活動,通過調取特種作業人員檔案、詢問現場作業人員,發現該公司員工孔某某多次進行過動火作業。通過特種作業操作證及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平臺查詢,發現孔某某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
處理結果
以上事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結合《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第97號第1檔的規定,決定給予該公司2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因孔某某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違規使用明火作業相關規定,將其移交公安機關。
普法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三十條第一款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九十七條第七項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七)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二)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芝罘應急管理”微信公眾號)
|
|
|
免責聲明:
|
|
1、本站部分內容系網友投稿或編輯轉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2、本頁面內容里面包含的圖片、視頻、音頻等文件均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儲。
3、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或斷開鏈接!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客服
|
|
|
|
|
|
|